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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吕思源

问:走进你的律师楼,我发现一个很特别的现象:就是你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和你同一些老将军的合影都挂在事务所很显眼的地方,是不是你很看重百姓对你的评价?很在乎老将军们对你的叮咛?
答:魏徵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安才能国泰。我们律师,就是要为正确适用法律,为国泰民安而尽力。因而,我对老百姓的评价很看重。毛泽东同志说过,哪个好,哪个劣,老百姓最清楚。俗话说:“老百姓心中有杆秤”,是很有道理的,而且,老百姓朴实无华,送锦旗均是案件办成功之后,绝无另外的欲求。一个人,一辈子遭遇上一次官司,已经经不起折腾,他们不可能为以后再打官司作准备,因此他们的评价是十分纯真的感情流露。我是一个出生、长大在一个穷山沟的农民的孩子,我十分珍惜这样纯真的感情。同时,我也深知,实践是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标准,能够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肯定评价,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因此,我把他们的"评价"看成是"长鞭"和警钟,鞭策我每案尽职尽力,警示我在代理中不能有丝毫懈怠。
中国有句老话:“文官提笔安天下,武将挥刀保太平”。老将军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在和平年代为保百姓安宁呕心沥血。他们的叮咛,就是对依法治国的殷殷期望,就是对我的谆谆教导,且我很钦佩将军们的“马革裹尸”的国家至上的崇高思想和“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的顽强斗志,因此,我将他们的叮咛当成暮鼓晨钟。
问:看到原中央军委副主席李德生同志称你为江南一怪,如何理解你的“怪”?你又是如何走上执业律师这条道路的?
答:对“怪”字,可以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各人自有不同理解。自我理解该“怪”字,大概为有特色而已。可能是指我“鲜明个性”,那就是我为人不肯随波逐流,不肯走时下被戏称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套路,不肯“知难而退”,总想在绝望的山上开采出希望的石头的傻劲吧!
我选择这一职业,首先是因为我喜欢这一职业,这可能与我的家庭渊源有关。我爷爷和父亲生性好打抱不平,在农村经常帮村民打官司,当然那时没有律师,他们被村民称为:“土讼师”。这一秉性也遗传到我身上。我认为,只有喜欢自己的职业,才会有激情,才会有动力,才会干好这一职业。其次这与我认识有关,我在大学学中文,毕业分配到企业里一直从事文字工作,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写文章弘扬正气,为老百姓鼓与呼。后来,我觉得这样还是太间接,想直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于是我想到从事律师职业。那时我42岁,这个年龄的阅历已经能使我对选择职业有较强的判断力。我认为律师是一个普通而又神圣的职业,是国家和百姓都迫切需要的职业;1984年正值律师职业恢复不久,这也是个机遇。当时我供职的企业经常遇到打官司,企业要成立一个 法律办公室,老总见我能写会道,为人讲义气,性格倔强,就任命我为法律办公室主任。在对各种案子的代理中,我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后来我离开企业自己开了律师事务所。因为我觉得,随着经济的发展,律师这一行业有越来越广泛的发展空间。
问:作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律师,您亲历和见证了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这近二十年的法律服务生涯,作为一个律师,你最大的感悟是什么?
答:律师职业于国于民十分重要。古云:“法正即民安,民安则国泰”,而立法之后,正确适用法律是关键。如不能公正执法,有法等于无法,而律师的天职就是为了正确适用法律。
律师成功的代理与辩护不仅能在“个案”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致益于民,而“个案”不公正,越积越多,必将最终危及国之根本。只有最大限度地实现“个案”的司法公正,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再从大处看,律师在国际经贸大案中的成功代理,还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像美国某公司指控中国横店集团知识产权侵权案,因我抓住要害,一纸传真,使其侵权指控偃旗息鼓,可谓一例。
问:作为半路出家的律师,是什么动力促使你在年近退休之时毅然“下海”创办律师事务所?办所过程中,你遇到过那些困难?
答:每个人都有他的特长,如果一生中能做发挥他自己特长的事,那么他是幸福的。就象姜太公虽然到82岁才遇到文王,但他终于得成就了一番大事业。我的大半生都在企业、机关里度过了,直到年过不惑,时逢改革开放,律师业的恢复,看到从事律师业能使我的个性特征和特长最充分的发挥,同时可以实现我为国护法、为民请命的平生抱负。中国有句俗话:“有其量喝其酒”,我自信能经营好一个律师事务所,因此我就毅然决然的下海了。我相信“性格即命运”这句话,正是我敢做敢为,当机立断的性格决定了我做出这一举动。当然,这里我永不会忘记我夫人对我的支持。她当时说“即使所办不好,退休工资也没有了,我有工资保证你能安度晚年!”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促成了我的决择。
办所过程中,我也经历了所有创业者创业初期所遭遇的种种难堪,有经济上的,人事上的,也有其他各个方面的。但是对于我来说,“离弦没有回头箭”,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当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艾青老人说过的一句话:“时间顺流而下,生活逆水行舟。”我使足了劲划浆,依然感到阻力重重。当时支撑我自己坚持下去的信念,只有一个:“任何困难,只要认真,总能战胜”。同时我积极的想办法征服一个个困难,就这样我一天天地走过来了。
问: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你经办了很多法律援助案件,而且一直热衷于法律援助,我也注意到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第一件法援案件就是你办的,请问:是什么力量驱使你办这些无经济效益,甚至贴钱并且费时费力的案件?你在乎别人在背后说你傻吗?你是怎样理解自己的行为的?
答:每个人的行为总是和他的价值取向直接相关,也就的说人总是要做他认为有价值的事。我不求荣华富贵,不求达闻天下,但求与民有益。我深知含冤百姓的疾苦,他们无权,无钱,无势,过着最底层的生活,又往往因为无钱请律师,而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因此我量力而行,宁可贴钱,费时费力,也要为他们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问: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你认为现行的司法体制,多少程度上为律师提供了空间?你认为律师在保障司法公正真正的作用有多少?
答:现行的司法体制,在程序上和以前相比能较多的让律师参与。而在实体上,律师的意见能起多大的作用却依然值得探讨。在现今的中国,坦而言之律师是在“螺丝壳内做道场”,对律师执业的制约太多,赋权太少,且即使法律赋予的执业权在实践中往往还受限制,一部分法官和检察官依然有轻视律师的倾向。目前律师在保障司法公正中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随着法治的健全,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律师队伍本身素质的提高,律师在保障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将日渐明显。可喜的是,现在老百姓在遇到官司后,要找一个好律师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律师在保障司法公正中已起了一些作用。我以为,今后只有在立法中充分赋予和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因为,律师业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温度计。
问:很多律师视办刑辩案件为畏途,你却乐此不彼,你就不怕刑法306条?你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或者说,你有勇气面对一个显失公平的法官吗?你可以用道德和法律双重标准,来评判政法各家存在的负面现象吗?请你描绘一下健全的法制社会,应该有一个怎样的执法环境?
答:不错,有律师将这一条喻之为虎口,“引诱证人改变证言”的帽子是十分轻易可扣上的,但我认为:在律师进入辩护后,对证人证言,可发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原本是对的,一种是原本错的,部分错或全部错。“有错必纠”这是最起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我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一职业也就选择了正直与诚实。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必须要取证,更必须有错敢纠,而有的检察官对于律师所取的证据常常采取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甚至诬之为伪证。这时我们就需要据理力争、捍卫律师的尊严。所谓“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无畏”,我并不惧怕这一条。假如惧怕这条,不敢纠错,还谈什么实事求是?还谈什么辩护呢?“叶公好龙”只尚空谈徒增笑柄,“武松打虎”才是真英雄。既然当律师就要有这个胆魄,只有有这个胆魄,才能敢辩,敢辩才能善辩,心存恐惧,智慧何来?!
江泽民同志说过:“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司法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并且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得到根本的克服,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有之,更大的问题在于行政干预,当然有的是由于水平问题。
要实现司法公正,首先也最重要的是实现司法独立。把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独立开来,不要再受制于行政机关;同时要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
问:在执业中你常常接触到各种社会势力,你受到过威胁和恐吓吗?
答:有过好多次。在办理广东那起诈骗案中,我就遇到过犯罪嫌疑人的持刀恐吓。当时一个疑犯用水果刀抵住我的股动脉,要我立即撤诉,我不慌不忙地点了一支香烟,慢条斯理地告诉他:“我仅仅是代理人,我无权撤诉,我也不会动员当事人撤诉,你假如动刀子伤到了我,只会把事情闹得更大,你自己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你还年轻,你这样做不值得。”这名疑犯最后把刀松开了。
还有2000年,在我代理的一个经济大案中,对方是当今的一个所谓“商业巨头”,他先请我吃饭,被我拒绝;他又要请我当法律顾问,拉拢我,再次被我拒绝。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在我的办公室里,凶相毕露地威胁我,要剥我的皮,但我没有被吓倒。后来,他又攻击我是不安定因素,要求有关部门查处我。后经过有关部门核实,均属子虚乌有。我认为,要护法,要伸张正义,必然会碰到威胁和利诱,我的态度是不为金钱所动,不为权势所屈,依法执业。对我的威胁越多越大,也更能磨练我的意志。律师是个有风险的职业,既然我选择了这一职业,就不怕风险。对此,亦有好多朋友和好心人劝过我,有位主管律师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亦曾好心地叫我的驾驶员转告我:“你们的吕主任,太刚了,太方了,太正了,是否能稍微圆一点。”方师傅当即回答:“稍微圆一点,就不是吕思源了!”我周围的人了解我的秉性,社会上了解我的人知道我的秉性。我认为:人活十岁是个人,活一百岁也是个人,人固有一死,假如能为护法而死,死得其所,重如泰山。我就是抱定这种心态来从事律师职业,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问:作为一名高级律师,你对当前律师的行业管理有什么见地?你认为怎样才能规范和加快律师业的发展?
答:我以为:对此要实行“洋为中用”、“土洋结合”。随着律师业与国际接轨,其自律性越来越强,行业管理在促进律师间的交流,对律师进行继续教育,捍卫律师的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洋为中用即行业自治”,“土洋结合”即是“行业管理为主与行政管理为辅”两结合,这也是中国特色!要规范和加快律师业的发展,关键在于加强“立法对律师充分赋权”和对律师执业权的切实保障及加强执业监督。
问:律师业的发展经历了国资所到合资所、合伙所、个人所纷呈的局面,作为一所以家庭成员为骨干力量的律师事务所,思源昆仑发展的方向是什么?你会在多大程度上放权给年轻一代?
答: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发展方向是保持合伙性质,凝聚同心同德的律师,坚持“为民请命、为国护法”的宗旨,为发展律师事业而不懈努力。
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副主任,小女儿是主任助理,两人的担子都不轻,你可以知道我在放权问题上的态度了。我的大女儿已有相当的知名度,能够独挡一面了。我希望她们能茁壮成长,父女三人齐心协力,共同把所办好。当然这里有个特别应注意的问题是:要像对家庭成员一样,对待本所的每一个律师,尊重他们,信任他们,我所五个业务部其中四个部由他们任部长,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要将全所律师团结成一个人一样,形成一支道德正,能力强,作风好的铁军、钢军!
问:我注意到你谈到律师修养时,强调律师要具备五气:正气、虎气、才气、灵气、和气,五气的具体内涵是什么?你是怎样看待律师业中那些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包讼揽讼甚至不惜出卖人格的律师和行为的?
答:律师要讲究诚信,律师的品位就是人品。律师队伍应该是一支较高素质的队伍,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名好律师,首先要做好一个人!那些投机取巧、惟利是图、包揽诉讼甚至不惜出卖人格的律师,连自己都不能坚持正义,连普通人的道德水准都不具备,又如何为他人去伸张正义呢?又如何能为正确适用法律而努力呢?
问: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你和你的二个女儿都是中文专业毕业,但最后都走上了律师这条道路,是不是她们都受了你的影响?是不是中文专业转行律师有很大的优势?
答:学过中文专业对于做律师确实有很大的优势。一位香港记者曾经问我:“为何能成为一名好律师?”我说:“光‘法律’一个翅膀不能飞,我有两个翅膀--中文、法律。中国历来有‘刀笔吏’之说,意思为:笔要象刀一样锋利。”做一名好律师,要有一支好笔头。光有口才不行,因为,讲过的话,没有记录会飞走,即便有记录,也可能不能全面,还要受时间、空间条件限制。学好中文,无疑对于从事律师行业有着莫大的帮助的。所以,我要求全所每一位律师,不仅要学好用好法律,还要学好用好中文,都成为有两个硬翅膀的雄鹰,搏击万里长空!
问:君子生财,取之有道,在利益和侠义之间,我相信你的价值取舍,但想问一个很唐突的问题:你去年年办案收入是多少,这些收入大多是办那一类案件获取的报酬?你能靠办案收入能养活自己吗?
答:在我办的案子中,刑事案件与民事、经济案件的数量是比较均衡的,靠办案收入养活自己的是不成问题的,生活过得比较舒适,所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所里每年还要能出一部分钱用于法律援助。每个人对幸福是理解是不同的。如果我放弃某些原则,也许会比现在更富有,但对我来说,现在这样的生活是最满意的。
问:我见过很多装饰豪华的律师楼,显然,你的律师楼与“吕家军”的名气相比有些不合时宜了,是不是事务所重义轻利而失去了一个发展的机会?假如这是真的,你后悔吗?
答:一个律师事务所会怎么样发展,取决于它所追求的目标。所谓“求仁得仁,求义得义”。我们所是以“为民请命、为国护法”为宗旨的,它的价值不在于豪华的装饰和昂贵的房楼,能适应办公就行。我很欣赏《陋室铭》,我认为一个所的价值关键在于它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正是我所每个律师心中的理念。为了这珍贵的口碑,在物质上损失一些又有何不可呢?因此,我不仅不会后悔,而且要“死不悔改”地这样做下去!
现在我发现了这么一个新现象:现在的当事人,哪怕是亿万富翁请律师,他们不再冲着豪华的律师楼而来,而是冲着律师的个人品牌和所的品牌而来,而且有很多不信道听途说,乃至报刊电视的宣传,而要亲自“考察”,有的甚至先暗暗到法庭作开庭旁听,物色自己要请的律师。因此,律师以德、才取信于当事人的时代,已悄悄向我们走来。因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修好“内功”(道德)、炼好“硬功”(执业真本领)才是发展的正途!
问:你认为律师的执业年龄是多大?如果退休了,你会选择怎样的生活?如果还有来世,你还会选择律师这个充满荆的职业吗?
答:浙江省今年起律师的执业年龄已经不受限制了。徐特立同志说活到老,学到老,我要活到老,学到老,做到老。只要我的体力允许,我将一直做下去。如果有一天“退休”了,我会选择一种亲近大自然的生活。下棋养鸟,闲话家常。当然还会担任本所的终身顾问,发表一下自己对于个案的看法。“如果有来生,还要当律师”,我十分钟爱律师职业,它已与我的生命溶为一体,对我来说它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是牵动我的喜怒哀乐的生活所需。董必武先生的叮咛:“律师要仗人间义”,这就是我今生的追求与理想!我要为之奋斗一生,呐喊一生,死而后已。

作者:最后,我想用胡乔林同志于一九八六年六月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次代表上写给律师的一首诗结束今天的采访:你戴着荆棘的王寇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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