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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寻花问柳,“中山狼”欺妻作孽 对簿公堂,“小绵羊”几乎败诉

进入九十年代,吕思源的办案思想和办案能力在不知不觉的打磨中,又上了一个台阶。都说“宝剑锋从磨砺出”。律师这职业,一靠脑子二靠嘴皮子,“锋利”的过程其实同宝剑的打制过程极为相似:一靠捶打二靠磨砺。这捶打主要靠多办案办大案;这磨砺就只能是在法庭上与人“磨嘴皮子”了。这话虽不太中听,但与吕思源所说:“律师的能力靠‘打出来’的”是一个理儿。
秋夜。晚上12点多钟了,江南还是十分闷热。
灯光下,吕思源正在伏案疾书,又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突然响起。吕思源贴近门对门外的人大声说:“请你们看看门上贴着的《告来访者书》。有事明天再说吧!”
实在是因为半夜三更找吕思源的人太多了,吕思源不得不出此下策。在门上贴了《告来访者书》,上书:“尊敬的来访者,因本人体力不支,晚上九点后,谢绝来访,多谢合作!署名:求告者吕思源”。
其实,这“禁客令”却禁不了客。贴归贴,来访者照样来访,吕思源亦照样接待不误。无怪乎,邻居笑他:“老吕,算了吧!撕掉算了!你这个人啊,一旦别人求你,你哪会拒之门外!”
“吕思源,是我啊,祝匡华,怎么连我都不开门了?”
一听是同厂好友祝匡华,吕思源赶紧开了门。
正开门时,吕思源见祝匡华身后还跟着两位女士,旋即又把门关上:“匡华,等等,让我穿好衣服。”
门开了,祝匡华这个塑料总厂的厂办主任,不无诙谐地说:“吕青天,闭门造车啊,我可是给你来添乱的!”
吕思源一拍他的肩膀,回敬道:“祝枝山,添什么乱啊?”这时方才看清,祝匡华后面跟着他的夫人和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
吕思源照例“三部曲”:让坐、递烟、泡茶。
祝匡华抽着烟,指指那位年轻女子说:“她是我亲戚,先头打官司请律师时不同我商量。现在可好,卡壳了,才来找我们了!”
“吕青天,你一定要帮帮我啊!”陌生女子还未开口,眼眶已蓄满了泪水。吕思源忙说:“不要叫我吕青天。我是匡华的朋友。你不要哭,有什么事慢慢说。”
在陌生女子的哭诉声中,吕思源看到了人间丑陋的一幕幕……
(一)嫁得无奈
来者名叫柳玉兰。八年前,柳玉兰在村剧团演花旦,因其扮相俊美,音色甜脆,唱腔做功相得益彰,在邻近农村声名远扬。
玉兰的美貌使无数青年着了迷。很多青年都大胆地追求她,但因没有合心意者均被玉兰谢绝。那些诚实青年,大多一拒则退。其中有个叫杨三(化名)的,不但拒之不退,反而越追越紧。每当玉兰演出时,他就挤在台前捧场;玉兰返家时,他又紧随身后。玉兰叫他走开点。他却涎着脸说:“夜里走路不安全,我保护你!”
一天深夜,玉兰断然告诉他:“今生我绝不会嫁给你的!”没想到杨三却嘻皮笑脸地发誓说:“今生我娶不到你,就死不瞑目!”玉兰轻蔑地说:“做你的美梦吧!”
不料杨三却是一个有心计的人。他见直取玉兰不成,便来个“曲线求婚”。他与玉兰同村,深知柳家缺少劳力。本来懒于农活的他,突然变得十分勤快,主动上门帮柳家干这干那,把个玉兰父母哄得笑口常开,自然十分欢喜。一段时间后,杨三眼见时机成熟,便向玉兰父母求亲。玉兰父母欣然应允。这玉兰早看清了杨三的嘴脸,坚决反对。父母见玉兰在再三劝说后还是不肯,一天,其父火了,揍了玉兰一顿。这玉兰本是十分孝顺的女儿,性格温顺,无奈之下嫁给了杨三。
(二)捉得辛酸
婚后不久,杨三立马原形毕露,时常动不动就对玉兰拳打脚踢。逆来顺受惯了的玉兰总是忍气吞声,只希望随着年龄增长,杨三脾气会变得好起来。可是万万没想到,后来杨三竟然发展到动手殴打玉兰父母。两老只后悔当初不长眼,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杨三的哥哥杨二在兰溪市电影院工作,倒是个明辨是非的人。每次玉兰被打得实在无处躲藏时,便向杨二求援。出于公道,当哥的批评了杨三几句。没想到这杨三像一条红了眼的疯狗,诬陷杨二与玉兰有不正当关系,还恶言相向:你以后再管,连你也揍!这样一来,杨二也不再管了,苦命的玉兰更是度日如年。
受传统戏文影响颇深的玉兰,暗想可能杨三是因家庭经济拮据的缘故才脾气不好,就想着法子凑钱劝丈夫一起到兰溪城里做点生意。后来,他们通过杨二的关系,在兰溪城东新影路,用白铁皮敲做了一个货亭,开了一家香烟店。小店开张后,杨三负责进货,玉兰日夜守店。两人吃、住均在这亭子里。这新影路紧靠电影院,来往人多,加上玉兰的勤快,小买卖一时也红红火火。那段时间,有了点钱的杨三倒也平安了几日。玉兰以为杨三从此就改弦更张了,很是高兴。
根子里的东西或许真的很难改变。过了一段时间,玉兰发现杨三又不对劲了,经常不见人影。一些风言风语不时传入耳内,女性的第六感觉,使她对杨三产生了怀疑。
这一天,杨三又称到仓库提货。走后两个多小时还不见返回。玉兰起了疑心,她打算去看个究竟。
锁上小店后,玉兰急急骑车赶到三里路外的香烟仓库。这幢租来的二层楼房孤零零地处在兰溪通往金华北路的公路边。
快到仓库时,玉兰多了个心眼,将自行车停在离屋30米外的地方,然后悄悄地走近房子。他看到杨三运烟的三轮车就放在屋边,便断定其夫定在屋内。但一楼大门紧紧反锁着,进不了门。为了不打草惊蛇,玉兰向邻近的农户借了一架竹梯,轻轻搭在墙上往上爬。她蹑手蹑脚,觉得自己的心怦怦乱跳。这一刻,她真的乱极了,想“捉奸”又怕“捉奸”。她不敢想象自己会如何面对即将看到的事实。此时的她,倒情愿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
思前想后,玉兰心一横,翻身进入二楼。靠近房门时,只听房内传来不堪入耳的阵阵浪笑声。
平常温顺如“小绵羊”的玉兰怒不可遏,拼命拍打房门:“杨三,快开门!杨三,你出来!”
杨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不敢作声。玉兰大呼:“杨三,我知道你在房里,还有一个狐狸精!”杨三自知瞒不过去了,恼羞成怒,突然开门,一把将玉兰拎小鸡一样拎进房内,甩在地上,一阵脚踢如雨点般砸向玉兰。那无耻女人居然还在一旁狂笑:“杨三爱的是我,早晚与你离掉跟我结婚!”边说边穿好衣服,扬长而去。施足了暴力的杨三也尾随那女人而去,走出门时,指着鼻青脸肿的玉兰警告说:“你再管我的闲事,看我不打死你!”
玉兰跌跌撞撞追到楼下,见杨三已经将一楼大门锁上,还把竹梯也推倒在地。玉兰急上二楼,伸头往下一看,马路上站了不少看热闹的过往行人。玉兰已经顾不得面子了,高声呼救:“求求大家,我被杨三打了,快帮我去把派出所的人叫来!你们快帮我抓住这对奸夫淫妇!”
但此地农村风俗认为:碰到这种男女苟合之事是晦气的,没一个人上去帮玉兰阻拦,眼巴巴看着杨三这对狗男女三步并作两步远离而去,玉兰真是又气又恨。
楼下有个好心人把竹梯架回二楼。她才得以爬下二楼,一拐一拐地去城北派出所报了案。
杨三得知玉兰报了案,但知理亏,当日没有发作。过了段时间,没事寻事,给了她一阵好打,其中两拳落在玉兰的后背上,导致玉兰当即痛死过去。后经兰溪市人民医院X光拍片诊断:背脊柱骨两处骨折。
面对禽兽不如的杨三,玉兰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抗争。
(三)自诉受阻
玉兰请了兰溪一位律师作为代理人,一纸《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把杨三告上了法院。接到诉状副本,杨三毫不在乎地说:“钱在老子手上,你没有钱,看你能不能赢我!”
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对玉兰拍胸脯保证包打赢官司的那位律师,在收了代理费后却渐渐变了调。他告诉玉兰:“法院说了,你告杨三打你证据不足。还说你们又是夫妻,打什么官司啊,让你撤诉。如果你不主动撤诉,要判你败诉!”
后来“拍胸脯”律师几次三番动员玉兰撤诉,但此时的玉兰坚强无比,表示坚决不撤诉。一次次催办下,“拍胸脯”不高兴了,竟骂玉兰“神经有毛病”。
情急之下,玉兰不得不找祝匡华商量对策。这祝匡华夫妇平素乐于助人,何况是亲戚遭此不幸?立即带玉兰引见吕思源。同时声明要解除原代理律师的委托,改请吕思源为之代理。
听罢玉兰遭遇,吕思源对她十分同情。他决定帮玉兰讨一个公道。但考虑到同行的名声,对玉兰说:“我同意为你代理,但有个条件。”
“只要你肯为我代理,什么条件我都同意!”玉兰连忙答应。
“不要解除原来律师的代理协议,给他留点面子,就让我与他共同代理吧!”玉兰点了点头。
接下此案后,吕思源马上赶到法院阅卷,同时见到了本案的审判长、刑庭庭长汪文龙。汪文龙是五十年代老政法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为官清廉公正,是吕思源十分敬佩的一名法官。吕思源不信法院会叫玉兰撤诉,逮住机会就问:“汪庭长,听说要叫玉兰撤诉?”汪文龙一惊:“谁说的?根本没有这回事。此案拖至今天,只是因为证据还欠缺一些!”
吕思源一听,心里便有了底,知道是“拍胸脯”在搅事:“证据的事我会尽量努力。这起案子,我希望能还弱妇一个公道!”
当天,吕思源就到杨三打人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还到玉兰开着的小店里丈量了亭子的面积,计算了当天进货的数量、物品存放的形状、位置以及被打当夜竹床竖着的证据等等。
看着吕思源忙进忙出,量这量那,玉兰十分不解。吕思源也不多言,他心里自有一本账。
(四)胜的喜悦
终于盼来了庭审的日子。
经历了几起 “零证据”(当然除当事人自述外)案,吕思源推理性辩论早已是驾轻就熟,特别善于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解中,为自己找到“炮弹”。
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辩解道:“自诉人的伤是在双方扭打时,自己撞在床横档上撞断的,绝不是被告人打伤的!”在一番从理论到理论的推理后,得出“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结论。
玉兰这边,“拍胸脯”一言不发,因为他早认定这是一起必败无疑的自诉案,代理此案无非是为了些许代理费。所以,庭上原本 “二人转”的自诉代理,此刻却成了吕思源的“独脚戏”!
其实,吕思源本来就没指望“拍胸脯”在法庭上有什么“好招”。只见他清了清嗓子,犹如横刀跃马的好汉。他紧紧抓住本案“背伤的成因”焦点,发表了令人无可辩驳的精彩辩论。他大量使用了在质证中被对方律师斥之为“与本案无关”的证据。那些所谓“与本案无关”的证据刀刀见血,让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吕思源开门见山:“本案被告人致伤自诉人,是无可抵赖的事实。其理由如下:一有证言证实,案发当日小货亭内因堆放着很多箱香烟,十分拥挤,连竹床也只好紧靠亭墙竖放着。因此,被告人的辩护人称“自诉人”的伤是撞在床横档上撞出来的辩解显属杜撰。因为案发当夜,自诉人和被告人根本没有用床睡,只是用塑料薄膜铺在堆放的香烟箱上睡,而塑料薄膜是没有床横档的!
“二有证据证实:案发当天,自诉人从诸葛供销社批进了24箱香烟,而小货亭只有9平方米,香烟全都叠放在小货亭内,按面积计算,已不可能平放竹床。这更印证了当夜竹床是竖着并非铺着的真实。同时间接证明对方辩护人‘辩解’之荒谬!
“三是我们假设一下:即使竹床与平常一样横着排放,而竹床的高度只有0.5米,其宽度为1.4米。小货亭的宽度只有3米,留空只有1.6米,其留空面积只有4.8平方米。杨三殴打就在这床前4.8平方米处。在这么狭小的空间处,如果真的是自诉人被被告人扭打中推跌,只能是跌在床上,不可能出现自诉人的腰背部撞在床横档上的情形!
“更何况,对方辩护人称自诉人被推跌只有一次,那么即使真的是撞在床横档上,亦不可能产生两处伤势!
“四是从病历记载来看:自诉人背部两处受伤的表皮肿块的长度、宽度记载及形状描述,与成年男子的拳击印痕面积和形状相似,却与床的横档条状可能留下的印记形状不符,所以证明只能是拳击所为,而不可能是床横档撞伤所致。”
吕思源绘声绘色、形象生动、细析深究的辩论,不像在发表代理词,倒像是在发表控诉演讲。
一番唇枪舌剑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没几天,判决书下来了:玉兰胜诉,被告人杨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审结后,吕思源到法院办案,碰到审判长汪文龙。汪庭长拉住吕思源的手说:“吕律师,我以前只听其他审判人员说你辩得有多好,在庭上能以理服人。那天听了你的辩论,果真不假。你这样打官司,一定会越打越得人心!不像有些律师,人家花钱请他,却讲不到几句话,而这几句话,连初中生也会讲。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只能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我现在所处的位置,不能说你水平怎么样,但我可以说你是一个尽心尽职的好律师!”
吕思源也坦然说:“汪庭长,如果不是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也许我今天就该请你的客了,因为你主持了公道。但你知道我的为人,现在是瓜田李下,不方便啊。等有一天你我其中一人退下来了,我们找个清净地方喝上两盅……。这个案中,自诉人实在太可怜了。玉兰十几年来饱受婚内侵害,最终遭打致伤还被说成自己撞伤,你说公道何在?天理何在?”
妻子诉丈夫而胜诉,在兰溪市人民法院开了先河。

胜诉后,玉兰欣喜若狂,乘胜追击,又赢得了判决离婚的诉讼。离婚后,玉兰一身轻松,如自由的鸽子放飞蓝天。不久她便去了广东,在商海里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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