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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以身护法,弱百姓感恩戴德 江南一怪,众将军额首夸耀

关于律师之心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舒国滢教授这样论述:“律典制度亦易使人只见律条,不见心性。执著于法律概念与逻辑,素为法律人基本训练之要旨。然此等训练颇有缺失;习律者只闻律令之声、无视芸芸众生之悲情。久而久之,能律者为律奴、心为讼累,渐成‘对世界没有感情’的‘单向度的人’;其更有甚者,少数挑唆狱讼之徒浑水摸鱼、牟取暴利;长此以往,虽法典蔚然壮观,然民心失尽,律师若成就大业,恐怕亦殊艰难。”(见《律师文摘》2002年第四辑)

舒先生之担忧现实中并非无所指。常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痛陈少数律师之德行:少数从业律师者,或挑讼争讼,或趋利揽讼,或见利忘义,实为正直律师所不齿。若重言之,这部分律师其行其言其事已违律师道德之准则,根本不配做一名被胡乔木同志称为头顶“桂冠”的人民律师。

对行业内的种种丑态,吕思源深恶痛绝,认为是一二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

吕思源认为执业律师应该有自己的执业人格,不能因为金钱而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

在执业律师的道路上,吕思源也经常碰到种种诱惑,有金钱的、有人情的,有权势的等等不一而足。

那年,兰溪市某大型集体企业转制时,承包方与发包方发生了纠纷。承包方力请吕思源代理诉讼事宜。因纠纷标的颇大,此案律师所收费达21.5万。

发包方很快得到吕思源担任了承包方的代理律师的消息,并从承包方成员嘴里得知聘请吕思源的律师费。于是,四处找人穿针引线,要同吕思源联络联络“感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发包方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中间人”——张某,张是吕思源多年老朋友的女婿。张某一听找吕思源,蛮有把握地拍拍胸脯:“老吕?没问题,我同他最铁了。”

发包方的意图最明显不过了,就是要吕思源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做一个湖涂律师。

发包方两人在张某的带领下,赶到杭州昆仑所,找到吕思源,说明来意。吕思源把头晃得象拨榔鼓:“不可以,不可以。”

“我们愿意高出对方一倍的钱请你担任我们的律师,意下如何?”

碍于朋友情面,吕思源笑笑:“别说四十万,你们就是出四百万,把钱堆得象小山一样高也不可能。大道理我就不说了,至少这样做有背我的良心。”

“要不这样,你辞去承包方的代理,二边都不插手,你的损失我们来弥补。”对方一计不成再施一计。

“哦,你们想让我不办此案?你们真是做生意的料,但我不是做生意的,我明确告诉你们:这我做不到!”吕思源脸上有了些许愠色:“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钱却不是万能的。如果你们有诚意,我可以在法庭上代表承包方和你们调解。前提只能是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不可能因为人情或者金钱左右我的思想行为……。如果你们今天仅仅是为了此事来找我,我劝你们死了这条心,现在就可以走了,不要枉费心机。”

吕思源下了逐客令,四人只得悻悻离去。但心底里,他们都敬佩吕思源的为人。

还有一次,吕思源在温州办案,当地朋友请他小聚。席间,吕思源发现自己左边还缺一人。酒过三旬,来了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他一屁股坐在吕思源边上,嘴里吐着酒气:“啊呀呀,吕大律师啊!你让我找得好苦啊,你看,我从香港飞到温州就是来找你吕大律师的。”

这么多年,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也不是一天二天了,吕思源大至猜得此君葫芦里卖的不一定是好药。

“我出二百万,我求你帮保我‘大哥’XXX辩护,如何?”大胖子轻松地伸出二根手指。在他眼里,律师就像庞物,只要给点吃的它就会摇头晃尾。

“二百万?太少了吧?”吕思源品出了胖子眼里的内容。胖子要保的不是别人,却是杭州一贪官。为贪官污吏辩护,从律师执业角度来说,身份与需要法律援助的贫民无二,但吕思源感情上总很难接受为此类人员代理。所以这许多年来,他素与“贪官”案件无缘。

“太少?你要多少?”胖子一愣。他想,在大陆,二百万元请一个律师办刑事案件,已经是天价了,没想到吕思源还不满足。胖子咬了咬牙:“钱我有的是,只要你肯出山,往上提多少算多少。”胖子一脸财大气粗的表情。

吕思源大怒:“你这算什么,是请律师还是买我的人?你把我看成什么样的人了?告诉你,你不要以为钱多就能请到我!要发财,我早发了。你钱多是不是,请另请高明。”

吕思源越说越激动,感觉胖子在污辱自己的人格。他忽得站了起来:“今天我不知道各位是请我还是请他。如果请我,那么他出去!请他,我出去!”

大家一看事情闹僵了,纷纷上来圆场。

“不行,今天这席上有他没我,有我没他,毫无商量余地。”吕思源来了犟脾气。

“好好好,好好好。我走!我走!我就不信二百万请不到一个律师……。”胖子自已找个台阶溜出了酒席。

再落坐。大家劝吕思源消消气,都说他傻气,放着大把的钱不赚,却坚持什么“人格、律格”。

这一桌席酒,是吕思源吃得最不开心的一次。临别,他歉意地双手抱拳对朋友道:“各位请多包涵,让大家扫兴了。吕思源个性所使,下次一定补偿。”

吕思源的傻事绝不只此一例,更多的傻是表现在为百姓鸣不平上。他常常是办了案分文不收不说,还倒贴上车费、食宿费。这样的傻事干多了,常有经济困难的老百姓找上门来希望能得到他的帮助。

上篇:百姓蒙难,思源援手

这是一则发生在2001年12月的案件。原告:89名无权无势的机动三轮车夫;被告: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案由:政府违法,剥夺三轮车主合法经营权,垄断经营三轮车营运市场。

此事还得从一则政府《通告》说起。2001年12月11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未经听证程序,突然发布了《关于开展客运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一、自2001年12月21日起,禁止客运机动三轮车在沈家门城区范围内营运;二、原经批准获得客运机动三轮车营运权或租赁权的从业人员,符合这一年龄和身体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三轮车管理中心租赁人力客运三轮车,但必须二人拼租一辆;三、新人力客运三轮车租赁期限分为2种:(1)凡在1998年1月1日以后获得原客运机动三轮车营运权(或租赁权)的人员,新人力客运三轮车租用期限为4年,(2)凡在1997年底前获得原客运机动三轮车营运权(或租赁权)的人员,新人力客运三轮车租赁期限为2年。二人拼租必须选择具有同等租赁期资格的人员……。

《通告》一出,在普陀区三轮车营运市场掀起的风波不亚于一场地震。

家住普陀区东港开发区的三轮车夫丁忠良得知《通告》内容,又气又急。他全家三口,妻子眼疾又无工作,儿子尚在读初中,全家就靠他一人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而且现在的三轮车营运证,还是他四年前化费3.4万元购买的,借款至今未还清。《通告》一出,无疑是断了他家的生计。情急之下,丁忠良竟吞服了大量安眠药自杀。幸好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医院抢救才从死神手中夺回一条命。

与丁忠良有着同样遭遇的三轮车主虞和平气愤地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我今年48岁了。老婆、孩子都没工作。1998年我凑了4万元买了现在这辆机动三轮车搞营运。我们全家就靠他维持生活。你说,区政府怎么说取消就取消呢,这还给不给老百姓生路了?”

为了向政府讨个说法,89名三轮车车主推荐了翁善国、吴庆喜、张龙兴和吴忠平作为代表。见省报记者来采访,代表们纷纷谴责政府的不当行为:我们在沈家门城区从事客运机动三轮车营运,是得到政府鼓励和支持的,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现在的从业人员中,有的是由原人力三轮车转换为机动三轮车的,有的是下岗、失业人员从他人手上以5—6万元的高转买而来。营运车辆证照齐全,是属个体所有、部门管理的性质。而《通告》规定取缔机动三轮车后2—4年租赁期满后,他们要想得到营运权,要花多大代价现在还不知道。如果《通告》实施,将有一大批家庭陷入困境。

与政府对簿公堂,实在是迫不得已。有人献计:如果在舟山请律师告政府,恐怕弹丸之地的舟山市没一家律师所肯接案。就是接了,律师的作用也很难说,毕竟律师在当地与政府抬头不见低头见。倒不如请外地律师。请谁呢,大家犯了难:钱贵了请不起,没责任心的律师更是输不起。有人提议,请吕思源吧,他是个专打抱不平的好律师。

此举得到89名三轮车主一致同意。当下里派三名代表火速赶赴杭州求援。

吕思源一听此案快出人命了,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这不是害民吗?这官司我接。

吕思源基本肯定这是一起政府有悖常理,有悖法理,超越政府职能行为的违法行政行为。因为人力三轮车营运根本不属于法定的国家垄断经营行业。区政府仅凭一纸《通告》,使“普陀区三轮车管理中心”成为事实上的行业垄断企业,这显然是滥用行政权力从百姓口中夺食,是“非法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吕思源和苑亮律师共同为之代理。在四赴舟山与政府协调未果的情况下,89位车夫一纸诉状把普陀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庭上,区政府也不示弱,拿出《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指出政府出台《通告》是依据上述规定和当地实际状况决定的。要求二人合租一辆,主要是从限制人力客运三轮车数量的角度考虑;至于规定人力三轮车由区三轮车管理中心管理,主要是防止转卖、转租的情况出现,并可为今后的规范管理和公开、公正、公平获得三轮车营运权做好准备。同时强调:三轮车的营运权是一种公共资源,不能说某人得到了营运权就可拥有一辈子合法经营权。

针对被告的辩解,吕思源与苑亮当庭指出:

第一,越权无效。对机动三轮车是否能在市区营运的规定,法定只能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作出,被告越权作出此《通告》违法无效!

第二,这种对财产使用权的限制,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侵犯。

第三,设立“中心”是非法垄断。人力三轮车的营运权,虽属公共资源,但非属法定的垄断经营的公共资源。区府规定所有人力三轮车的营运权均属三轮车管理中心(而这个“中心”隶属区府),是用政府的权力搞不正当竞争,属非法垄断,是违法的!

吕思源讲到此《通知》的后果时,似乎自己深受其害,十分动情动容,连声音都变了音,他说:“鸟儿尚且有个窝,三位车夫卖了屋,连窝也没有了,还有一位曾经自杀……试想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于心何忍?国家兴衰取决于民心向背,如此为政,是给政府抹黑。如不制止,让其泛滥,必将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审判长欧凯华是一位十分正直且富于同情心的老法官,一宣布闭庭,就请吕、苑律师到办公室。他深情地说:“作为一个法官,我不能在庭上表露自己的感情色彩,但闭庭了,我可以坦言,依法行政是爱民的需要,是固国的需要!但你俩是否能与原告方商量商量,以调解结案,可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调解当然无望。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力主公正,以“越权行政违法”为由,依法撤销了《通告》,89位机动三轮车夫赢得了胜诉。

然而,《通告》撤销了,不准“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营运”的省长令依然存在,实际问题仍未解决,为此,今年六月,吕思源又去了一次舟山,不知此案到何时能得到实际解决,吕思源将与三轮车夫继续努力,他永远不会气馁。

下篇:为民执言,将军称赞

笔者走进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一眼就看到很多军界高官与吕思源合影的照片。说实话,同大多数记者的感觉一样,吕思源如此大张旗鼓地宣扬他与高层的关系,是不是有点卖弄的意味,尽管吕思源一再强调,挂这些照片和照片下面的老百姓赠送的感谢锦旗,目的只有一个:不忘将军面提,不忘百姓重托。但说实在,关于那些照片和将军的题词,总让采访者有挥之不去的猜想。

其中最著名的是前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的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江南一怪 矢志护法

是如外界传言,是吕思源通过关系求得将军真迹?敏感话题自然不便直截了当。没想到,吕思源快人快语,见笔者疑惑,竹筒倒豆一般把“江南一怪”的来历娓娓道来。他说的那些事,在笔者到北京工作期间,“顺便”核实了一些事实真相,在书稿成稿之时,一并彼露以下。

话还得从1997年说起。5月的一天,一个从北京打来的长途电话指名要吕思源接。电话中,一名自称是原是李德生将军秘书的人对吕思源说:我叫楼迎高,与你是东阳同乡。我的一个堂弟在义乌做生意被人诬告了。现被关在义乌公安局看守所。想请您代理此案,帮助还我堂弟一个清白。

吕思源向来反感权贵插手普通案件,但转眼一想:楼迎高屈就而亲自打电话,这事本身就说明他不是利用职权干涉案件。曾贵为将军的秘书,他如若插手此案,一个电话到义乌市有关部门,岂不更是简单?看来,楼迎高崇尚法律,楼迎高无意干扰地方执法。如若真有冤情,当一视同仁。

但吕思源不改惯例:“看了材料之后,再定接案与否。”

没过多久,楼迎高果然南下杭州,找到吕思源。这位现任国防大学教授的楼迎高让吕思源另眼相看:不但毫无架子,更若百姓一般。说到此案痛处,一样的愤慨不平,一样的痛陈时弊。吕思源对他自然有了三分好感。楼迎高告诉吕思源说:我是公安部一位司局级同乡介绍推荐过来的……。

看毕材料,吕思源大致了解此案经过:楼迎高堂弟楼明(化名)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摆摊,与旁边商铺销售的是同一类商品。由于楼明的货质优价廉,很快吸引了大批人来买,害得边上的同行没了生意。1996年8月16日,隔壁商铺的老板带了六个人故意挑起事端,引发冲突,追打楼明。楼明当场逃走。没想到,事隔半月,对方向市公安局报案诬陷楼明把他的右眼打瞎了,并且以法医鉴定为证明。其后,公安局依据法医鉴定,对楼明采取了刑事拘留。楼明“入狱”,家属四处奔波,并在上海请了一个大律师,希望公安能还楼明一个清白。但事与愿违,六个多月过去了,楼明一案一直得不到公正解决。

老楼见老吕正在沉思就问:“吕大律师,看了这些材料,你的意见如何?”吕思源答道:“此案定是冤案!”楼迎高情急地说:“能说得详细些吗?”吕思源笑道:“如果真的是楼明打瞎了对方眼睛,当天就去报案了,还会过半个月后去报案,其中必定有诈,此其一也;所谓被害人的病历可见,被害人有高度的近视史,且现在年事已高,是否失明与深度近视有关?此其二也。”

楼迎高是个性情中人,霍地站了起来急问:“你好比高明的医生,脉切准了,是否能开个‘药方’?”

“药方嘛,速请法医重新鉴定!”

老吕以昆仑所的名义速写了“申请法医鉴定报告”,并将有关材料,委托北京物证技术鉴定所鉴定。不久,鉴定结论出来,当事人失明确系高度近视引起视网膜破裂失明。

鉴定报告到达义乌公安局后,市局马上作出无罪释放楼明的决定。对方也没再提出异议。

尽管堂弟楼明蒙冤达半年之久,但楼迎高得到楼明无罪释放的消息后还是非常感激。一是感谢义乌市公安局实事求是,知错即改;二是感谢吕思源救危扶困,不懈努力。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楼迎高总想用什么方式表达一下:送钱——太俗,送物——难有称心的。左思右想,实在难以释怀。

这天,赶上个双体日,楼迎高到了李德生将军家。李将军尽管年事已高,精神却依旧矍烁:“小楼啊,今天有什么喜事,乐呵呵的?好久没看到你这样开心了。”

“是这样的,我堂弟的案子有了结果,平反了!昭雪了!”楼迎高略为大声地对将军说,为将军递上一杯茶。

“哦!谁办的案啊?”李将军从沙发上坐起。

“我正想给您看材料呢,浙江一个叫吕思源的老律师,他可敬业了,专门为百姓打抱不平。有点像古时候的侠义之士。”楼迎高打开提包,取出一些报道吕思源的新闻报道递了过去。

“哦,不容易啊。”借着老花眼镜,李德生一遍遍看着那些曲折精彩的报道,一边赞叹不已地说,“共和国就需要这样的律师,这样的律师越多越好。”

“啊!这吕思源可真是个好律师,好人啊。居然放着大钱不挣,专门为穷人打官司,而且屡战屡胜,不容易不容易。小楼啊,这吕思源多大年纪啊?”李将军看完报道后问道。

楼迎高探过身:“五十多了,头发都白了。”

“真是江南一怪啊!”李德生将军摘下眼镜,若有所思。

楼迎高看到将军宽大的书桌上铺着宣纸,忽然眼睛一亮:何不请将军为吕思源题一幅字?想到这,他心里一乐:“首长,我能求你一幅字吗?”

“嘿,我那些字都是练习的,哪拿得出去啊,你要喜欢,自己拿去,还跟我客气什么。”李将军指了指桌旁的那些个成品:“随便拿,随便拿。”李将军对部下历来十分随和与关爱。

“你误会了,我是想讨首长一幅字,送吕思源律师,报答他的救人之恩。”楼迎高把宣纸仔细裁开、研墨、化笔。

“哦,送吕律师啊,可以可以,我这就写。”李德生将军忽然来了精神:“对了,小楼,下次吕律师如果到北京来,你一定要带他到家里来,我要见见这个为民请命的好律师。”

将军铺开纸,沉思片该:“题个什么字好呢?”他盯着楼迎高。

“你刚才不是说吕思源是江南一怪吗,就题‘江南一怪’好了!”

“江南一怪,江南一怪!好,就题它。”

片刻,“江南一怪 矢志护法”八个有力的大字跃然纸上。

此刻,江南一怪——吕思源却奔波在当年李将军亲自率部解放的金衢盆地,对千里之外的首都发生的事毫无所知。

得了字画,楼迎高兴奋地卷好收起,认为这是送给吕思源的最好谢礼。礼不重却价值连城,因为上面寄托了出生入死的共和国将军的深情厚意,寄托着老一辈国家领导人对律师对法制建设的希冀。

几天后,楼迎高请了假专程赶到浙江。一下飞机,电话也来不及打一个,他就打车直奔昆仑律师事务所。赶到事务所,不巧吕思源还在金华办案。通了电话后,当天他又直接赶到金华。

打开字卷,吕思源中了彩票大奖一般高兴:“好字,好字,没想到李将军还是个儒将。非常感谢将军和楼先生的错爱,吕思源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啊。”

“与你的为民请命,仗义执言相比,首长的字也称得上名符其实,名副其实啊。”楼迎高紧紧握着吕思源的手:“首长叫我带口信给您。如若有机会到北京,务必到将军家小坐。将军一定要见见你这个‘江南一怪’。”

“不敢当,不敢当,‘江南一怪’不敢当。我只是做了一名律师的本份。请转告李将军,我到北京一定到他府上拜访。”

三个月后。

1997年10月。金秋的北京,行道旁的树枝已经泛起片片金黄色。

吕思源和大女儿吕俊到北京办案。他把到京住所告诉了楼迎高。得知吕思源在京,楼迎高把消息报告了李德生将军。并预约了会见时间。

次日,在楼迎高的陪同下,吕思源迈进了将军的家。

李德生将军紧紧握住吕思源的手,用欣赏和爱怜的目光仔细盯着眼前这个年纪不大却头发花白的小个子律师:“你就是吕思源?写你的报道我看了好几遍。不容易啊,当一名正直的人民律师不容易。”

吕思源感觉眼睛有点湿润,一名共和国的将军,一位德高望重的副主席,退休了,眼里还是看着社会,心里还是装着百姓。自己没做什么大的成绩,只是做了一名律师本份的工作,却得到将军如此厚爱……。

“这是你女儿?多大了?做什么啊?”

当得知吕俊刚从大学毕业,兼职做律师时,将军乐了:“原来是江南一怪,现在可是江南二怪了,哈哈哈。吕律师你可是后继有人啊。”

吕思源也笑了起来。他一五一十地向将军汇报自己这几年工作的情况。说到案件动人处,将军象孩子一样抚手开怀大笑。一旁的楼迎高赶紧拿出傻瓜相机,为吕思源、吕俊和李德生将军拍下了弥为珍贵的照片。

时间过得飞快,为不影响老人的休息,吕思源提出告辞。临行,曾经南征北战的将军坚持要送吕思源出家门,李将军腿脚不太利索,在二个警卫的搀扶下,一步一步地挪着走出大门。门外,是将军的公务车。临上车,将军再次紧紧握住吕思源的手说:“吕律师,我送你三句话。”

吕思源全神贯注地听着。

“第一句话:你年纪不算大头发都白了,要注意休息。第二句话;你为老百姓请命,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第三句话:不管多么难,你都要继续为老百姓说话。”将军目光中充满慈爱。

吕思源没想到临出门将军会有如此重嘱,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低声应答:“一定,一定,我一定按李将军的话去做……。”

汽车在门前拐了个弯,一直回头挥手的吕思源看到:将军站在家门前,同夫人一起向他不断挥着手。温暖的秋阳洒在将军的身上,象是罩了一圈金黄的光晕。将军的身影渐渐远去,这一刻永远定格在吕思源的记忆的底片上。

吕思源心里泛起一阵阵的酸楚,忍不住眼睛流出了一点苦涩的东西,浑身总觉得一股热血在体内奔腾、激流、回荡。

那一刻,吕思源觉得自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律师。哪怕从此为律师事业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十月的北京,碧空如洗。天是如此的清澈,如此的澄明。

结束语·非典之作

写完《江南一怪》书稿时,已是凌晨一点。其实,自从非典以来,这样昼伏夜作的生存状态,就个人来说,已经是常态了。

想为吕思源写一本书的冲动由来已久。说实在,就吕思源的来讲,在中国律师界中,属于非主流的一类,无论是他的为人处事,还是他的言行举止。有时不太象一个律师,更象一个乐善好施,打抱不平的乡村干部——我有这种感觉,很多记者也有这种感觉。在笔者采访的时候,他还刻意在五月的大热天系了一条大红的领带,让人忍俊不禁。但分外感到一个平民律师的可爱。

为吕思源写书,源于两点。一是他确实有故事可写(限于篇幅与时间,我只选写了二十八个故事,实为憾事。其实我如有时间,再写二十八个故事也写不完,但这只好有待他日了。)。不象一些所谓的“大律师”,办了一辈子案件,名气和架子都很大,数落起办案故事,能上得了“猪头席”的,也只有寥寥可数几例(笔者系老区一畲民。“猪头席”系畲民过年祭祖时最丰盛的酒席)。二是本人于4月20号到北京工作,却紧赶慢赶正好赶上非典肆虐,首都一切都进入非典状态,随后是波及全国的“恐京症”——北京人全成了非典的代名词。无奈回杭休息,假日加上被“隔离”时间加在一块却有整整一个月余。平时忙得风风火火的我,时间一下富裕了,总想做点什么。就想到为吕思源写点文章。这吕思源也真怪。人家避我不及,他倒十分坦然。他不但一口答应,而且与我且聊且喝,没一点害怕非典的样子。当时就心存几分好感。事后,又得知吕思源已经无数次拒绝作家为其作书,内心更是惶恐不安;加上采访中又得知吕家四口,有三口乃正宗中文系毕业生,更是恐怕自己笔力不敌,难担此大任。

其实,一般作者,更是视写作传记为畏途,何也?常言道:画龙画虎难画骨。为文,当事人如已盖棺自然无恙,便可放心大胆落笔。为健者作传,大多诚惶诚恐。尽管笔者也曾经在作文上风光过,但毕竟已是息墨十年有余,连周边同事也只知其只会摄影之一,而不知命题作文之二。好在笔力幼稚倒如初生牛犊,在非典时刻进入非典状态。这种心态,反映在文章上就有点肆意了。随手拿了吕思源开写。原本想,十余万字,按十年前的稿速,也就最多是半月二十天,加上摄影、设计全部自己一手落下。此书不出一月,定能完稿。不科却仍一厢情愿,没想到传记却如此令我伤神:如若写得过实了,不如看吕思源的办案报道,如若写得空灵了,又有过火之嫌。作为一个“非典”写手,从采访到写作我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立场。但若文中有“美化”倾向,不应是主观的“过错”,只能说是实事求是。

写作此稿,经历了共和国历史上最重大的疫情——非典。写作的思绪和情感一样的断断续续。后六、七万字的写作过程,应该感谢现代通讯带的便捷。常常是我写到半夜,将采访的素材化作电脑中的“比特流”。第二天一早便通过“伊妹儿”传给吕思源的小女儿吕健,转交吕思源负责稿件事实的出入。我知道自已写作此书的目的:只是记录一段共和国的法制历史,剖析一个律师的平民精神。

写人不易之二是写吕思源更加不易。尽管吕思源在新闻媒体中屡屡“曝光”,被老百姓称为“包青天”(此话针对律师职业而言,实有不妥,但此仍出自百姓之口,实录之)。但吕思源的“怪异”行为却在行业内常常不为有些同行所看重。其中原因,有可能是因为他办的都是“些许”小案件,上不了大雅之堂;也可能是因为他并非科班出身,也可能是他的收费排名始终不入“上流”,更有可能是他的其貌不扬和生性犟头。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不敢妄猜。总而言之,笔者在律师界中“旁敲侧击”中得知有些同行对他认识不足,至少认为他是个“非典型”律师。但我不认为他是“非典型”的,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同志也认同我的观点相同。老百姓欢迎吕思源,仅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为吕思源立传。

作为一名老律师,吕思源其经历其身世其人格其精神,无不烙印着一个时代的印痕。我很难相信改革开放后长大的律师,将来还会有吕思源这样的。作为见证了共和国法制史和律师史的吕思源,也许有专业、外语、计算机等等方面的不足,但我们不能苛求一名五十岁才考取律师资格,临近退体才下海办所的律师在专业上有多大的精进,就好比不能苛求改变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无法可依的局促一样。如果说农耕文化是中国农业的标本,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吕思源的经历的时代,他的故事,是中国法制健全史,中国依法治国史,中国律师执业史的一个小小的标本。

疑是民间疾苦声,一枝一叶总关情。社会、百姓需要吕思源这样的律师。

感谢浙江省作家协会和中国文联出版社为付梓作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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